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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系史料 巴黎和会与山东问题 中华民国七年至八年【2025|PDF|Epub|mobi|kindle电子书版本百度云盘下载】

中日关系史料 巴黎和会与山东问题 中华民国七年至八年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 著
  • 出版社: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 ISBN:9576716861
  • 出版时间:2000
  • 标注页数:446页
  • 文件大小:25MB
  • 文件页数:490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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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1民国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收山东交涉员〔唐柯三〕呈 谘询关于中日交涉山东问题之处理方针1

1-1 附件一 中日合办胶济铁路换文之内容2

1-2 附件二 中日合办胶济铁路换文之内容2

2民国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收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总统发陆征祥等委任令3

3民国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驻日本章公使〔宗祥〕电 电知日本变更议和特使事3

4民国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收驻美顾公使〔维钧〕电 电知拟派容揆等代办馆务事3

5民国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收驻日本章公使〔宗祥〕电 电知日本公布议和特使名单之内容4

6民国七年十二月四日 发交通部咨 说明解决山东各悬案之意见4

6-1 附件一 中日关于济顺高徐二铁路借款换文之内容4

6-2 附件二 中日关于济顺高徐二铁路借款换文之内容5

7民国七年十二月六日 收南京省议会来电 电陈派员出席和会争回胶州湾等主权之意见5

8民国七年十二月十日 收陆总长〔征祥〕由横滨来电 电知与日本内田外相洽谈青岛等问题之情形5

9民国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收驻丹颜公使〔惠庆〕电 电知中德奥匈媾和预约草稿之内容6

10民国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收驻英〔施肇基〕法〔胡惟德〕美〔顾维钧〕公使电 电知各国拟派全权出席和会人数之概况8

11民国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收颜公使〔惠庆〕电 电知对中国恢复德奥国交颁发专使训条之看法8

12民国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收驻法胡公使〔惟德〕电 电知与法政务司长讨论和议预备会之情形9

13民国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收顾公使〔维钧〕由法京来电 电知与美全权密谈之情形9

14民国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收驻法胡公使〔惟德〕等来电 电知对出席和会全权员额之看法10

15民国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收驻法胡公使〔惟德〕等电 电知与美外长谈论参预和会之宗旨事10

16民国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收国务院来咨 说明参议员向和会提出解决中日问题等建议案10

16-1附件一 收参议院咨 说明议院通过向和会提出解决中日问题等建议案事11

16-2附件二 咨请政府预筹处置与德奥财产办法建议案11

16-3附件三 咨请政府派员向和会提出解决中日问题建议案16

16-4附件四 报告对在和会提出免付辛丑赔款建议案之内容20

17民国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收驻法胡公使〔惟德〕电 电知与法政务司洽谈和会事宜24

18民国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收驻英施公使〔肇基〕等电 电知与法政务司讨论出席四国谈话会等问题24

19民国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收驻美顾公使〔维钧〕由法京来电 电知与美某全权商讨远东问题之情形24

20民国八年一月五日 发驻美顾公使〔维钧〕电 电覆解决山东问题等之处理原则25

21民国八年一月十一日 收山东省议会郑钦等电 电陈将青岛问题提出和会公议之意见25

22民国八年一月十三日 发陆总长〔征祥〕书启 函送参议员提出解决中日问题建议案等文件26

23民国八年一月十七日 收卢春芳函 函知美商务代表提议中国于和会争取权益全文概要26

24民国八年一月十七日 收国务院交皖浙旅沪公民呈 呈送译读美威尔逊总统演说词之意见书27

24-1 附件 报告对美威尔逊总统演说词之看法27

25民国八年一月十七日 收甘肃省议会电 电知对派员出席和会争取主权之意见29

26民国八年一月十七日 收驻英施公使〔肇基〕电 电陈对参预和会前预筹工作之意见29

27民国八年一月十九日 收济南总商会张肇铨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30

28民国八年一月十九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索近日与日本签订之铁路铁矿借款条约抄稿30

29民国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收国务院交葫芦岛商埠局委员王尚曾呈 报告于和会争取主权之意见30

29-1 附件 条陈于和会争取主权之意见31

30民国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日本近向政府要求交涉山东问题之真相33

31民国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覆日本近日要求交涉山东问题之实情33

32民国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收驻日本章公使〔宗祥〕电 电知日本内田外相有关中日关系演说之概要33

33民国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收山东特派员〔唐柯三〕电 电知瑞记洋行经理私卖房产事34

34民国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收院交抄府秘书厅函 函送山东报界联合会呈递有关青岛问题之文件34

35民国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于五国会议争取山东权益之情形35

36民国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索中日济顺与高徐借款合同全稿35

37民国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发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和会各强国争取山东权益之策略35

38民国八年一月三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日本于五国会议强索胶济铁路等权利事36

39民国八年一月三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谒见美总统商请支持山东问题事36

40民国八年二月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发表有关青岛问题之宣言要旨37

41民国八年二月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于五国会议有关山东问题之发言内容38

42民国八年二月四日 收国务院交抄南洋三宝垄来电 电陈派员出席和会争取权益之看法39

43民国八年二月五日 收次长会晤日本小幡公使〔酉吉〕问答 讨论巴黎和会有关山东问题之情形39

44民国八年二月六日 施代理参事履本往晤日本小幡公使〔酉吉〕问答 讨论于和会发布中日所签山东问题密件事41

45民国八年二月七日 收参陆办公处函 函送法京军事委员团唐在礼所发之电文42

45-1 附件一 电知和会讨论收回胶州问题之情形42

45-2 附件二 电知顾使于和会争取胶州权益之情形42

46民国八年二月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日本于五国会议企图争夺胶州之内情43

47民国八年二月九日 收旅津山东同乡会长刘麟瑞等电 电陈对报载中日最新交涉之看法43

48民国八年二月九日 收上海总商会电 电知对日使干涉我国于和会发言之意见44

49民国八年二月九日 收山东省议会郑钦等电 电知抗议日本于和会对青岛问题坚不退让事44

50民国八年二月十日 收法柏使会晤次长问答 询问宣布中日密约问题44

51民国八年二月十一日 收施参事往晤日本小幡公使〔酉吉〕讨论宣布中日密约问题45

52民国八年二月十一日 收次长会晤英朱使问答 讨论日本拟劝中国和会代表改变政策问题46

53民国八年二月十一日 收金山中国商会电 电知对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发言之意见46

54民国八年二月十二日 收山东外交商榷会张介礼等电 电知对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提案之看法46

55民国八年二月十四日 收国务院公函 函知议员要求和会尊重我国平等发言权事47

56民国八年二月十四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中日有关山东权利协定问题47

57民国八年二月十六日 收美国阿海阿省杨氏屯埠华侨电 电知日本要求调回我国和会专使之意见47

58民国八年二月十七日 收山东省议会电 电知向日本要求撤换日使事47

59民国八年二月十七日 收美国格里符兰中华共和会电 电知日本要求我国调回和议专使之看法48

60民国八年二月十七日 收美京中国慈善会电 电知抗议日本要求我国调回和议专使事48

61民国八年二月十八日 收桂省议会电 电知日本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提案权之意见48

62民国八年二月十九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密送美国有关我国争取山东权益之提案48

63民国八年二月二十日 收澳洲魏领事〔子京〕转侨商电 电知抗议日本迫我国履行密约事49

63-1 附件一 电陈对日本迫我国履行密约之意见49

63-2 附件二 电陈对日本迫我国履行密约之意见49

64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收教育部函 函知劝阻留日学生组织国民外交后援会之情形50

65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等电 电索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之全文50

66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收国务院交抄张謇电 电知对中日续订山东高徐及济顺铁路合同之意见50

67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收南宁总商会电 电知抗议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发言事51

68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收南宁教育会农会电 电知抗议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发言事51

69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收广西邕甯劝学所等电 电知抗议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发言事51

70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收广西邕甯县保卫团等电 电知抗议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发言事51

71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有关青岛等问题之牧野宣言之确切意涵51

72民国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收法京梁前总长〔启超〕电 电陈解决青岛等问题之意见书52

73民国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送回应牧野宣言之英文稿52

73-1 附件 中国答覆牧野宣言全文之内容52

74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收山东特派员〔唐柯三〕电 电询敌侨私卖房产予日人之处理方针55

75民国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收诏安国民唐则鸢等电 电知抗议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发言事56

76民国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国务院交抄府秘书厅函 函送济南吕海寰等有关山东问题建言之文件56

76-1 附件 清摺 陈述对于欧洲平和会之献议56

77民国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山东高等检查厅呈 报告处理德人私卖房产予日人之原则59

78民国八年三月一日 收管理敌国人民财产事务局呈 报告处理山东敌侨私卖房产案之结果60

79民国八年三月一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覆山东民众迳电英美法义代表支持鲁案之看法60

80民国八年三月四日 收南甯总商会电 电知抗议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发言事60

81民国八年三月五日 代理部务次长会晤日本小幡公使〔酉吉〕问答 讨论陆总长于日本重要文书被窃问题60

82民国八年三月六日 收垫江来电 电知对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外交主权之看法61

83民国八年三月六日 收广东和平县何知事〔一鸾〕电 电知对日人于和会干涉我国外交主权之看法61

84民国八年三月六日 收日本使馆函 函询陆总长于日本重要文书被窃案之实情61

85民国八年三月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索政府通讯书第四十五号全文62

86民国八年三月八日 收国务院函 函知对发布中日密约之看法62

87民国八年三月十日 收日本馆函 函知对发布中日密约之看法62

88民国八年三月十一日 收旅英工商学界电 电知对发布中日密约之看法63

89民国八年三月十一日 收法京梁任公先生电 电知对青岛问题之意见63

90民国八年三月十六日 收四川泸县议长张用全等通电 电知抗议日使干涉我国外交主权事64

91民国八年三月二十日 收内务部公函 函复德侨私卖债票予日人事64

92民国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国务院函 函送美国旧金山中国世界报主笔之电文65

93民国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发旧金山总领事馆电 电知日本利用梁启超阻挠政府发布中日密约之真相65

94民国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代理部务次长会晤日本小幡公使〔酉吉〕问答 讨论发表中日所订各项合同问题65

95民国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等电 电询日本提议于北京商议山东问题之实情67

96民国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有关宣布中日密约之处理方针67

97民国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四川南川县议事会等电 电知抗议日使干涉我国外交主权事68

98民国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复日本提议于北京商议山东问题之真相68

99民国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收国务院函 函知调查梁启超阻挠政府发布中日密约之实情68

99-1 附件一 函知对青岛问题之看法69

99-2 附件二 函知对中日换文订约之意见69

99-3 附件三 电询日本利用梁启超阻挠政府发布中日密约之真相70

100民国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晋谒美总统商讨胶州问题之情形70

101民国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等电 电知速嘱参议院等分电英美等元首支持胶澳议案事70

102民国八年四月一日 收山东省议会电 电知对发布中日密约之看法71

103民国八年四月二日发上 海特派员〔杨士晟〕山东督军〔张树元〕省长〔沈铭昌〕密电电请密嘱参议院等分电英美等元首支持胶澳议案事71

104民国八年四月三日 发参众议院密函 电知迳电英美等元首支持胶澳议案事72

105民国八年四月三日 收上海特派员〔杨士晟〕电 电复密嘱总商会迳电英美等元首支持胶澳议案事72

106民国八年四月四日 收驻丹使馆函 函知于和会解决胶州问题之看法72

107民国八年四月五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各公使与各国洽谈胶州问题之情形73

108民国八年四月五日发山东督军〔张树元〕省长〔沈铭昌〕上 海特派员〔杨士晟〕函 函送参众两院致美总统等英文电稿74

109民国八年四月五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复密嘱两院等迳电英美等元首支持胶澳议案事74

110民国八年四月六日 收山东督军〔张树元〕省长〔沈铭昌〕电电复密嘱议会等迳电英美等元首支持胶澳议案事74

111民国八年四月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谒见美外长等洽谈山东问题之情形74

112民国八年四月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会晤法外交次长洽谈山东问题之情形75

113民国八年四月十一日 收山东交涉署快邮代电 电知山东公推两名代表赴欧参与和会事75

114民国八年四月十一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山东公推两名代表赴欧参与和会事76

115民国八年四月十二日 收江苏交涉署函 函送旅沪商业公团迳电国联之电稿76

115-1 附件一 上海商界联合会致巴黎国际联盟会函电之内容76

115-2 附件二 中华民国商务总会致伦敦国际联盟会函电之内容76

116民国八年四月十二日 收湖北督军署快邮代电 电知于和会争取山东权益之意见77

117民国八年四月十二日公言报公布中国回应日本代表宣言之全文 公言报公布中国回应日本代表宣言全文之内容77

118民国八年四月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访晤义总理洽谈山东问题之情形80

119民国八年四月十五日 收江苏交涉署函 函送总商会等致英美等元首之电稿81

120民国八年四月十六日 发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日本与德俄签订密约事81

121民国八年四月十七日 收国务院函 函知于和会争取山东权益之意见82

122民国八年四月十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各国斡旋山东问题之近况82

123民国八年四月十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美国总统将于近日提出山东问题事83

124民国八年四月十七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侨居中国各民族应遵守中国法令之看法83

125民国八年四月十八日 发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山东公推代表赴欧参与和会之意见84

126民国八年四月十八日 发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复对美总统将于和会提出山东问题之看法84

127民国八年四月十九日 收山东高等检察厅呈 报告查办德侨私卖房产予日人之情形84

128民国八年四月二十日 收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谒见美总统讨论山东问题之情形86

129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国务院公函 函送众议院议员质问政府宣布条约合同之文件87

129-1 附件 议员杜棣华等质问书之内容87

130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国务院函 函知向和会提出取消二十一条款之意见88

130-1 附件 函知向和会提出取消二十一条款之意见88

131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山东省长〔沈铭昌〕电 电知绅民集会要求解决青岛及路矿问题之情形89

132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山东省长〔沈铭昌〕电 电知国民代表等对交还青岛及路矿之意见89

133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收山东国民大会张英麟等电 电知对交还青岛及路矿之意见90

134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五国会议讨论山东问题之概况90

135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山东绅民集会要求交还青岛及路矿之情形91

136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发山东省长〔沈铭昌〕电 电复对绅民集会要求交还青岛及路矿之看法91

137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知山东绅民集会要求交还青岛路矿事91

138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山东绅民集会要求交还青岛路矿事92

139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交涉山东问题之近况92

140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交涉青岛路矿问题之处理方针92

141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收国务院交抄电 电知政府解决青岛路矿问题之处理方针93

142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发山东省长〔沈铭昌〕电 电复政府对交还青岛路矿问题之态度93

143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国务院函 函送山东督军条陈青岛问题等文件93

143-1附件一 国民外交委员会报告有关外交事项之看法94

143-2附件二 报告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94

143-3附件三 报告有关外交问题之看法95

143-4附件四 国民外交协会对外交问题意见书之内容96

143-5附件五 报告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00

144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次长会晤美馆丁参赞问答 讨论交还青岛问题101

145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议和全权大使办事处函 函送有关山东问题之说帖101

145-1 附件 说帖 条陈有关山东问题说帖之内容101

146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山东督军署函 函送两院致美总统等英文电稿113

146-1附件一 电知对交还青岛等事之意见114

146-2附件二 电知对交还青岛等事之意见114

146-3附件三 电知分电英美等元首支持青岛等议案事114

146-4附件四 电知对发布中日密约之看法115

147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复对五国暂收山东问题之处理方针115

148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上海全国和平联合会电 电知对解决山东问题之意见115

149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交涉山东问题之近况116

150民国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交涉山东问题之近况116

151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国务院交抄上海商业公团等电 电陈对交还青岛之意见117

152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国务院交抄众议院议员金绍城建议书 报告对付日本野心计划之对策117

153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山东督军条陈山东问题等文件118

154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山东督军条陈青岛问题之内容118

155民国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发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询和会进行之情形119

156民国八年四月三十日 收直隶特派员直隶敌产分局长 〔黄荣良〕呈 报告德华清理处拍卖敌产之情形119

157民国八年四月三十日 收代理部务次长会晤日本小幡公使〔酉吉〕问答 讨论山东人民集会问题121

158民国八年四月三十日 收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日本国内对青岛问题反应之情形122

159民国八年四月三十日 收义嘉使致次长函 函知义大利对胶州问题之处理态度122

160民国八年四月三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美英法各国交涉胶州问题之情形122

161民国八年四月三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各国交涉山东问题之近况123

162民国八年四月三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交涉胶州问题之近况124

163民国八年四月三十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各国交涉山东问题之意见124

164民国八年五月一日 收墨西哥猷喀屯埠华侨电 电知取消中日密约事125

165民国八年五月一日 在京各部院处、两院发山东直隶督军省长特派员函上海特派员函送有关山东问题之说帖125

166民国八年五月二日收施参事往晤日本小幡公使〔酉吉〕问答讨论巴黎和会进展之情形125

167民国八年五月三日 收新疆省议会电 电知抗议日使于和会干涉我国代表发言事126

168民国八年五月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日本对和约草案签字问题之看法126

169民国八年五月四日 收山东外交商榷会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26

170民国八年五月五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赤哈国总理晤谈派使订约之情形127

171民国八年五月五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和约草案有关胶州问题之处理方针127

172民国八年五月七日 收国务院交抄府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抗议日人干涉代表发言之文件127

173民国八年五月七日 收顺直省议会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28

174民国八年五月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英美法三领袖会议胶州问题之情形128

175民国八年五月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三国会议山东问题之结果128

176民国八年五月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三国会议山东问题决定办法之内容129

177民国八年五月七日 发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复与赤哈国缔约通使之处理原则129

178民国八年五月八日 收上海全国和平联合会电 电陈对日本于和会强横主导山东问题之意见129

179民国八年五月九日 收国务院交抄致天津曹省长〔锐〕电 电复解决山东问题事130

180民国八年五月十日 收山西省议会电 电知学生集会力主收回青岛之情形130

181民国八年五月十日 收奉天省议会等电 电陈对收回青岛之意见131

182民国八年五月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美新闻处长晤谈胶州问题之情形131

183民国八年五月十日 收代理总长会晤法柏使问答 讨论学生暴动问题132

184民国八年五月十日 各省督军省长发热河察哈尔绥远都统等电上海护军使电询对胶澳问题草约签字之看法132

185民国八年五月十一日 收绥远总商会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33

186民国八年五月十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交涉胶州问题之近况133

187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收上海总商会电 电知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34

188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收陆专使〔征祥〕来电 电知对解决胶州问题之意见134

189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知与三国外长交涉胶州问题之情形135

190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法外交总长交涉山东问题之情形136

191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对和约签字与否之态度137

192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收法京朱秘书电 电知更正英首相所拟有关中日协定之电文事137

193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收议和全权大使办事处函 函知交涉山东问题之近况138

194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复胶州问题和约签字之看法143

195民国八年五月十二日 发国务院郭秘书长〔则沄〕书启 函送有关胶州问题之电文143

196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收国务院交抄议员何焱森等呈 报告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43

197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收山东第四中学全校员生郑玉田等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看法144

198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收江西省议会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44

199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收浙江省议会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44

200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收浙江宁波公民赵家荪等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45

201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收江西督军〔陈光远〕省长〔戚扬〕电 电陈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45

202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和约草案有关山东问题之内容145

203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我国代表向三国会议抗议有关山东问题之情形146

204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知三国会议决定山东问题调停办法之内容147

205民国八年五月十三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和约草案触及山东问题条款之文件148

206民国八年五月十四日 收上海总商会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48

207民国八年五月十四日 收驻巴夏公使〔诒霆〕电 电知对交涉山东问题之看法148

208民国八年五月十四日 收驻崴刘公使〔镜人〕电 电询巴黎会议有关山东问题讨论之近况149

209民国八年五月十四日 发驻崴刘公使〔镜人〕电 电知专使于和会争取山东权益事149

210民国八年五月十四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国内对欧洲和议结果之反应情形149

211民国八年五月十五日 收山西省议会快邮代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看法150

212民国八年五月十五日 收南昌基督徒爱国会电 电知对解决胶州问题之意见150

213民国八年五月十五日 收代理总长会晤法柏使问答 讨论巴黎和会进展之情形150

214民国八年五月十五日发参议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51

215民国八年五月十五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有关和约草案签字与否之处理方针151

216民国八年五月十六日 收哈尔滨总商会等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看法151

217民国八年五月十六日 收刁参事往晤美馆芮公使问答 讨论巴黎和会与山东问题152

218民国八年五月十六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于和会争取山东权益之情形154

219民国八年五月十六日 收湖南省议会函 函知对解决山东问题之意见155

220民国八年五月十六日 收参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55

221民国八年五月十六日发参议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55

222民国八年五月十六日 发各省等电 电知政府对青岛问题交涉之处理方针156

223民国八年五月十六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赤哈军官晤谈订约事156

224民国八年五月十七日 收杭州总商会会长〔顾松庆〕等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看法156

225民国八年五月十七日 收湖南督军〔张敬尧〕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57

226民国八年五月十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美英法等国对胶州问题之看法157

227民国八年五月十七日 收法京王公使〔广圻〕电 电知对和约草案胶州问题签字与否之看法159

228民国八年五月十七日 发参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60

229民国八年五月十九日 收芜湖总商会会长汤钰泉等电 电知对交涉青岛问题之意见160

230民国八年五月十九日 收国务院函 函送致陆总长之电稿160

231民国八年五月十九日 收众议院函 函送有关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60

232民国八年五月十九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和约草案胶州问题签字与否之看法160

233民国八年五月十九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英外交总长晤谈胶州问题之情形161

234民国八年五月二十日 收湖南长沙总商会电 电知对交涉青岛问题之意见162

235民国八年五月二十日 收国务院交抄致各省电 电知政府对青岛问题交涉之处理方针162

236民国八年五月二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和约草案签字与否之看法163

237民国八年五月二十日 收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内田外相对于还附山东问题声明之内容163

238民国八年五月二十日 发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64

239民国八年五月二十日 发巴黎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和约草案签字问题之处理原则164

240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收南京总商会代电 电知对和约草案签字与否之意见164

241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英外交总长对胶澳问题之看法165

242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收国务院函 函送致陆总长之电稿165

242-1 附件 致巴黎陆总长电 电知对和约草案签字问题之处理原则165

243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收苏州关监督兼交涉员〔杨士晟〕电 电陈学生发起排日活动之情形165

244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收驻金山总领事〔朱兆莘〕呈 报告转知金山世界日报更正关于梁启超之报导事166

245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巴黎设立国际法联合会事166

246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发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67

247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收国务院郭秘书长〔则沄〕致次长函 函送致陆总长之电文原稿167

247-1 附件 致巴黎陆总长电 电知对青岛问题和约签字与否之看法167

248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收参议院梁秘书长致次长函 函送东京朝日新闻之译文167

248-1 附件 报导宪政会质询内田外部之概况168

249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收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72

250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收国务院交抄东京庄璟珂电 电知内田外相对于山东问题之声明内容172

251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收驻和唐公使〔在复〕电 电知荷人对胶州问题之看法172

252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之电稿173

253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烟台交涉员〔吴永〕呈 报告商学各界因青岛问题集会之情形173

253-1附件一 函示禁阻钟声报登载排日之评论事175

253-2附件二 函示禁阻排日活动事175

253-3附件三 函知日本领事对排日活动之意见176

253-4附件四 日领照会 照会取缔排日活动事177

254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国务院函 函送有关国民外交协会等吁请在和会争取权益之文件177

254-1 附件一 国民外交协会吁请于和会争取权益之全文内容177

254-2 附件二 黑龙江省议会吁请于和会争取权益之全文内容182

255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法外交总长讨论山东问题之情形185

256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英美法等国对和约签字问题之态度185

257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收福建督军〔李厚基〕电 电知劝阻学生因青岛问题游行事185

258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收日本馆面交声明声明日本对山东问题所抱持之立场186

259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美外交总长讨论山东问题之情形186

260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发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巴黎和会讨论胶澳问题之文件187

261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送国民外交协会请愿书等文件187

262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山东督军〔张树元〕通电 电知调查军人擅发痛斥外交失败电文之结果187

263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法京戴公使〔陈霖〕电 电陈对胶州问题签字与否之意见188

264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日本内田外相对交还青岛发表宣言事188

265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和约签字问题之意见189

266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公府抄交驻法胡公使〔惟德〕电 电知对和约签字问题之意见189

267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英专员讨论山东问题之情形190

268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澄清各国签订密约事190

269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赤哈国缔约之看法191

270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发巴黎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和会签字问题之近况191

271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照译德尼思顾问说帖 发表对中国于和约签字问题之意见191

272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收大总统府礼官处函 函送华侨关于巴黎和会之电文194

273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收奉天省议会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194

274民国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收次长会晤英国朱公使问答 讨论巴黎和约签字问题195

275民国八年五月三十日收国务院抄交致巴黎陆总长〔征祥〕电电知英美法等国对青岛问题签字与否之看法195

276民国八年五月三十日 收次长会晤和欧使问答 讨论巴黎和约签字问题196

277民国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收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之文件196

277-1附件一 电知有关山东问题交涉之处理方针196

277-2附件二 电知政府对青岛及路矿各问题之立场197

277-3附件三 电询和会进行之近况197

277-4附件四 电知日本内田外相对交还青岛发表宣言事197

277-5附件五 电知对和约签字问题之处理方针198

278民国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收国务院交抄府交唐继尧电 电陈对山东问题交涉之意见198

279民国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法外交总长讨论山东问题之情形199

280民国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巴黎陆总长电 电知美芮使对交还青岛问题之看法200

281民国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和会草约签字问题之意见200

282民国八年六月一日 收甘肃省议会电 电知对解决青岛问题之意见200

283民国八年六月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和约关于山东条款之内容200

284民国八年六月一日 发巴黎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辛博森对青岛问题交涉之意见201

285民国八年六月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谒见美总统讨论山东问题事202

286民国八年六月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谒见美总统讨论山东问题事203

287民国八年六月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和约签字问题之对策203

288民国八年六月四日 收大总统府礼官处函 函送南洋甘巴岛华侨关于巴黎和会之电文204

289民国八年六月四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内田发表有关交还青岛宣言之看法204

290民国八年六月五日 发参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之文件205

291民国八年六月六日 收国务院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之文件205

291-1附件一 电询和会签字问题之近况205

291-2附件二 电知政府对和约签字一事之立场205

291-3附件三 电知美芮使对交还青岛问题之意见206

291-4附件四 电知辛博森对交还青岛问题之看法206

292民国八年六月六日 收议和大使办事处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之文件207

293民国八年六月七日 收柯璜上大总统函 函知对山东问题交涉之意见207

294民国八年六月八日 收陈葆正函 函知对与日本换文问题之看法209

295民国八年六月九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之文件209

296民国八年六月九日 司长交存代院拟致陆专使电稿 电询对胶澳问题与日本换文之意见210

297民国八年六月十日 收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询与日本商议交还青岛之真相210

298民国八年六月十日 发驻日代办〔庄璟珂〕电 电覆与日本商议交还青岛之实情210

299民国八年六月十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日本商议胶澳问题交换文书事210

300民国八年六月十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山东问题交涉之近况211

301民国八年六月十一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知接获山东问题三国会议录事212

302民国八年六月十一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陆专使〔征祥〕电 电知对青岛问题和约签字与否之看法212

303民国八年六月十三日 收国务院交湖南湘阴县人民呈 报告对山东问题交涉之意见212

304民国八年六月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有关山东问题三国会议录之摘要212

305民国八年六月十四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请辞外交总长之缘由214

306民国八年六月十六日 收云霄县国民外交后援会宣言书 声明因青岛问题组织国民外交后援会事214

306-1 附件 云霄县国民外交后援会宣言书之内容215

307民国八年六月十六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察核三国会议录节要事217

308民国八年六月十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胶澳问题草约签字与否之看法217

309民国八年六月十七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众议员对于山东问题质询之答覆书218

310民国八年六月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与美外部讨论三国会议录之情形218

311民国八年六月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和约保留签字一事交涉之近况219

312民国八年六月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晤英专员讨论和约保留签字事219

313民国八年六月十八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晤英专员讨论三国会议录之情形219

314民国八年六月十八日 发巴黎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与日本换文诸事之意见220

315民国八年六月十九日 收重庆商学联合会电 电知商学各界集会要求解决山东问题事221

316民国八年六月十九日 收国务院交抄致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慰留外交总长一职事222

317民国八年六月二十日 收上海和平联合会电 电知对山东问题和约签字与否之意见222

318民国八年六月二十日 发衡州吴师长〔佩孚〕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交涉之文件222

319民国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收衡州吴佩孚来电 电知对青岛问题交涉之看法223

320民国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答覆德国意见书关于胶州问题之内容223

321民国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收国务院郭秘书〔则沄〕致次长函 函索有关胶澳问题之文件224

322民国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收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知青岛问题交涉之近况224

323民国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收美京福嘉森来电 电知美总统对山东问题签字与否之看法224

324民国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收长安律师公会代电 电知对山东问题和约签字与否之意见225

325民国八年六月三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与日本交涉交还青岛日期等事之意见225

326民国八年六月三十日 收国务院交府交山东协会代电 电知对山东问题交涉之意见225

327民国八年六月三十日 收南京圣公会爱国团电 电知对青岛问题交涉之意见226

328民国八年六月三十日 收国务院交抄府交谍报员报告 报告牧野致电日本外务省有关英美与中国订密约事226

329民国八年六月三十日 收驻坎拿大总领事杨书雯电 电知对和约签字问题之看法226

330民国八年七月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山东问题保留签字交涉之近况227

331民国八年七月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来电 电知山东问题保留签字交涉之近况228

332民国八年七月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来电 电知与美外部商讨和约保留签字事228

333民国八年七月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请辞外交总长一职事229

334民国八年七月二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陆专使〔征祥〕电 电询和约签字问题230

335民国八年七月二日 法馆慕参赞来部会晤王司长问答 讨论对德和约签字问题230

336民国八年七月二日 发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拒签和约之缘由230

337民国八年七月三日 收福开森君送由驻美中国使馆来电 电知美国各界对中国拒签和约之看法230

338民国八年七月三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胡公使〔惟德〕电 电询未签和约之挽救方法231

339民国八年七月三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慰留外交总长一职事231

340民国八年七月四日 收国务院公函 函送有关众议院对和约签字问题之建议书231

340-1 附件一 说明众议院对和约签字问题表决之结果231

340-2 附件二 众议院议员对和约签字案建议书之内容232

341民国八年七月四日 收法馆慕参赞来部会晤王司长问答 讨论对德和约签字问题232

342民国八年七月四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山东问题保留签字交涉之近况233

343民国八年七月四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与法外部讨论和约签字事234

344民国八年七月四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来电 电知代表团拒签和约后发布宣言之摘要235

345民国八年七月四日 发交海参崴刘公使〔镜人〕电 电知拒签和约之缘由235

346民国八年七月四日 发驻外各使领通电 电知拒签和约之缘由235

347民国八年七月五日 收国务院函 函送致陆总长等电稿235

348民国八年七月五日 收江苏交涉署代电 电知商学各界因和约签字事集会之情形236

349民国八年七月五日 收谭浩明等电 电陈对青岛问题签字与否之意见236

350民国八年七月六日 收衡州吴佩孚等来电 电知对德和约签字问题之看法238

351民国八年七月六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知顾使与法外部讨论和约保留签字事238

352民国八年七月六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和约关于山东条款并未更动事240

353民国八年七月七日 收衡州吴佩孚通电 电知对和约签字问题之意见240

354民国八年七月七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知拒签德约善后办法之内容241

355民国八年七月七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巴黎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拒签德约善后办法之商榷情形241

356民国八年七月九日 收国务院函 函知吴佩孚等对和约签字事之看法241

357民国八年七月九日 收美京容代办〔揆〕电 电知美国舆论对中国拒签和约之反应242

358民国八年七月九日 收东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加藤高明于宪政会发表对山东问题之看法242

359民国八年七月九日 发国务院郭秘书长〔则沄〕函 函送致陆总长电稿242

359-1 附件 电知日本后藤新平对中国拒签和约之看法243

360民国八年七月十日 收湖南湘潭县商会代电 电知对和约签字问题之意见243

361民国八年七月十一日 收衡州吴佩孚通电 电知驻湘直军将领对和约签字问题之看法243

362民国八年七月十一日 收国务院交抄济南谍报员报告 报告日本军政界密议对华办法之情形244

363民国八年七月十一日 收国务院交参谋本部谍报员报告 报告东京外交调查会召开紧急会议事245

364民国八年七月十一日 收驻和唐公使〔在复〕电 电知荷国舆论对中国拒签和约之看法245

365民国八年七月十一日 收法京胡王公使〔惟德〕〔广圻〕电 电覆拒签和约之挽救方法245

366民国八年七月十一日 发陆总长〔征祥〕并转各使电 电知拒签和约因应之道246

367民国八年七月十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晤美外部讨论山东问题调停之情形246

368民国八年七月十二日 收驻巴西夏公使〔诒霆〕电 电知对和约签字问题之看法247

369民国八年七月十三日 收驻美容代办〔揆〕电 电知美总统于上议院表示对和会现状之看法247

370民国八年七月十三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巴黎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山东问题调停办法之意见247

371民国八年七月十四日 收驻美中国使馆来电 电知美国参议院讨论山东问题之情形248

372民国八年七月十四日 发福建特派员〔王寿昌〕电 电知拒签和约之善后对策248

373民国八年七月十五日 收总统府礼官处函 函送辛博森面呈总统之文件248

373-1 附件一 和约签订后中国应致各国通电译稿之内容249

373-2 附件二 拟致美国总统电稿译文之内容249

373-3 附件三 关于威海卫之节略译文内容250

374民国八年七月十五日 收国务院函 函送加拿大总领事之电文250

374-1 附件 电知对和约签字问题之看法251

375民国八年七月十五日 收驻英施公使〔肇基〕电 电知泰晤士报登载有关中国及和约之评论内容251

376民国八年七月十五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晤美代表讨论山东问题调停办法事252

377民国八年七月十五日 收驻瑞士汪公使〔荣宝〕电 电知瑞士报界对中国拒签和约之看法252

378民国八年七月十六日 收山东省议会电 电知抗议日人肆行侵扰商学界事252

379民国八年七月十六日 收院抄交复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美国对山东问题声明书之内容253

380民国八年七月十六日 收美京福开森电 电知美国各界对和约山东条款之看法253

381民国八年七月十七日 收国务院交全国和平联合会代电 电知拒签德约因应之道253

382民国八年七月十七日 收驻和唐公使〔在复〕电 电知对拒签德约之看法254

383民国八年七月十七日 收议和全权大使办事处函 函知与各国接洽山东问题之近况254

384民国八年七月十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与法总理洽谈山东问题之情形258

385民国八年七月十八日 收陕西省议会电 电知对德约签字问题之看法258

386民国八年七月十八日 收驻美使馆来电 电知美参议院讨论德约山东条款之情形258

387民国八年七月十八日 收驻美容代办〔揆〕电 电知美国晨报登载对山东问题之评论摘要259

388民国八年七月十九日 收国务院交全国和平联合会代电 电知拒签德约因应之道259

389民国八年七月十九日 收国务院交上海山东协会呈 报告对拒签德约之意见259

390民国八年七月十九日 收国务院交抄汉口各团体联合会电 电知对拒签德约之意见260

391民国八年七月十九日 收驻日本使馆函 函送宪政会总裁于关东大会发表政见之节要260

391-1 附件 宪政会总裁于关东大会发表政见节要之内容260

392民国八年七月十九日 德尼思顾问意见书 照会驻京各使对德休战事262

393民国八年七月十九日 发山东省长〔沈铭昌〕咨 说明向日使抗议日人擅捕学生等事263

394民国八年七月十九日 发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示德约签字问题之处理方针263

395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日本庄代使〔璟珂〕函 函知调查日本变更对华政策之结果263

396民国八年七月二十日 收留俄郑秘书电 电知对德约签字问题之看法264

397民国八年七月二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晤法总理洽谈山东问题之情形264

398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美国上议院争辩山东问题之看法265

399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发参众两院秘书厅等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交涉之文件265

400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收众议院函 函索有关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266

401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转呈山东问题保留签字声明书事266

402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美外部所拟调停山东问题办法之内容266

403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晤伊集院讨论日本对华政策事267

404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收美京容代办〔揆〕电 电知美国上议院持续辩论山东问题事267

405民国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收国务院交唐山天津各界联合会代表刘锡嘏等呈 报告对德约签字问题之看法267

406民国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收国务院秘书长〔郭则沄〕函 函送有关山东问题之说帖269

406-1 附件 说明有关山东问题说帖之内容269

407民国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收法京陆专使〔征祥〕电 电知顾使晤英外相讨论和约签字问题271

408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收海军部公函 函索有关和会全权大使抗争山东问题之文件273

409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收国务院交抄参谋部报告 报告近日探得之日本军事情报273

410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国务院交浙江教育会等快邮代电 电知拒签德约因应之道275

411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275

412民国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收江苏交涉署函 函覆接获有关和会大使抗争山东问题之文件275

413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收江宁交涉员〔曹豫谦〕呈 报告接获议和大会华洋文说帖事276

414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收海军部公函 函索有关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276

415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与美代表讨论山东问题调停办法事276

416民国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收江苏省长公署公函 函覆接获有关和会大使抗争山东问题之文件277

417民国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发海军部函 函送有关和会大使抗争山东问题之文件277

418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发海军部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278

419民国八年七月三十日 收院抄交复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山东问题调停办法之意见278

420民国八年七月三十日 收议和全权大使办事处函 函知与英外部讨论三国会议之情形279

420-1 附件一 函知对解决山东问题之看法283

420-2 附件二 日本牧野男爵宣言之译文内容283

421民国八年七月三十日 收议和办事处函 函知对德约保留签字交涉之近况283

422民国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江苏交涉署函 函覆接获有关胶澳问题交涉之文件285

423民国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江苏各会电 电知对山东问题调停办法之意见286

424民国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石井大使对美上议院争辩签字问题之看法286

425民国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顾使与美全权洽谈山东问题之情形286

426民国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驻英施公使〔肇基〕电 电知英议员对山东问题交涉之看法287

427民国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发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胶澳问题交涉之文件288

428民国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有关英外部函等文件288

429民国八年八月一日 收奉天交涉署公函 函覆接获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289

430民国八年八月一日 收驻英施公使〔肇基〕电 电知英爵绅白黎司在贵族院演说之节要289

431民国八年八月二日 收江宁交涉员〔曹豫谦〕函 函覆接获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289

432民国八年八月二日 收部长会晤朱使问答 讨论山东问题签字事289

433民国八年八月三日 收海军部公函 函索抗争山东问题之说帖291

434民国八年八月三日 收江苏省长公署函 函覆接获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291

435民国八年八月三日 收九江交涉员〔景启〕呈 报告接获抗争山东问题说帖等文件291

436民国八年八月四日 发海军部函 函送抗争山东问题之说帖291

437民国八年八月五日 收陆军第三师师长〔吴佩孚〕函 函送对胶澳问题交涉之意见书292

437-1 附件 有关外交部颁发胶澳问题交涉摘要之意见书292

438民国八年八月六日 收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内田外部对外交调查会议决山东问题之声明306

439民国八年八月六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探得日美磋商山东问题之情形307

440民国八年八月七日 发国务、参、众议院秘书厅函 函知刊布英议员于议院讨论山东问题之新闻事307

441民国八年八月七日 发京师警察厅函 函知刊布英议员于议院讨论山东问题之新闻事307

442民国八年八月七日 发驻英施公使转陆总长法岳代办并转顾公使电 电询各国对日外部声明交还胶州之反应308

443民国八年八月八日 收九江交涉员〔景启〕呈 报告接获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308

444民国八年八月八日 收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宪政会等对内田声明之看法308

445民国八年八月八日 发院秘书长〔郭则沄〕函 函送致陆公使等电稿308

445-1 附件 电询对日本内田声明之意见309

446民国八年八月八日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 函送针对内田声明致陆公使等电稿309

447民国八年八月九日 收安徽督军〔倪嗣冲〕函 函覆接获抗争山东问题之说帖309

448民国八年八月九日 收国务院抄交东京〔庄璟珂〕电 电知日本陆军等对内田声明之看法309

449民国八年八月九日 收国务院抄送覆巴黎陆总长电 电知日本内田外相对山东问题发表声明事310

450民国八年八月九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法京陆总长等电 电询各国对内田声明之意见310

451民国八年八月九日 发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获悉内田声明事310

452民国八年八月十日 收驻美容代办〔揆〕电 电覆美总统对内田声明之看法310

453民国八年八月十日 收院抄交致东京庄代办〔璟珂〕电 电询内田声明有关专管居留地之实情311

454民国八年八月十一日 收安徽督军〔倪嗣冲〕函 函覆接获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311

455民国八年八月十一日 收陕西督军署公函 函覆接获抗争山东问题说帖等文件311

456民国八年八月十一日 收法京顾公使〔维钧〕电 电知法前总理于下议院报告山东问题之摘要312

457民国八年八月十一日 收法京陆顾专使〔征祥〕〔维钧〕电 电知美国总统对内田声明反应之译文内容312

458民国八年八月十二日 收苏州交涉署函 函覆接获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313

459民国八年八月十二日 收山东戒严总司令〔马良〕电 电知劝阻商学各界因青岛问题集会事313

460民国八年八月十二日 收国务院秘书厅抄送发电 电询对日本内田声明之看法315

461民国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驻日戴公使〔陈霖〕电 电知对德约签字问题之看法316

462民国八年八月十四日 收陕西督军署公函 函覆接获胶澳问题交涉等文件316

463民国八年八月十四日 收法京顾专使〔维钧〕电 电知美全权对内田声明之意见316

464民国八年八月十四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巴黎陆总长等电 电询对补签德约等事之意见317

465民国八年八月十五日 收驻日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东京报载有关山东问题之评论事317

466民国八年八月十五日 收驻美使馆函 函知美总统于上议院提及山东问题之情形317

467民国八年八月十五日 发驻北波罗洲领事〔余祐蕃〕电 电知政府对内田声明之态度318

468民国八年八月十六日 收英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英外长讨论山东问题之情形318

469民国八年八月十六日 收国务院抄交复东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驳复东京报载有关山东问题之评论事319

470民国八年八月十七日 收英京来电 电覆英国各界对内田声明之看法319

471民国八年八月十七日 收法京顾公使〔维钧〕电 电知英美法各国对内田声明之反应319

472民国八年八月十八日 收法京顾公使〔维钧〕电 电知英美专员对内田声明之看法320

473民国八年八月十八日 收法京顾专使〔维钧〕电 电知美外部于上议院谈及石井兰辛换文事320

474民国八年八月十八日 收国务院抄交致巴黎陆总长顾公使电 电询山东问题交涉之近况321

475民国八年八月十九日 收国务院交黑龙江总商会呈 报告对政府拒签德约之看法321

476民国八年八月二十日 收陕西省议会电 电知对德约签字问题之看法322

477民国八年八月二十日 收驻美容代办〔揆〕电 电知福开森因山东问题返美备询事322

478民国八年八月二十日 收驻法岳代办〔昭燏〕电 电知巴黎各报对牧野及内田声明之登载情形323

479民国八年八月二十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对补签德约之看法323

480民国八年八月二十日 收驻丹颜公使〔惠庆〕电 电询收回山东路矿问题之处理方针324

481民国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收山东省议会等电 电知对补签德约之意见324

482民国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收驻美容代办〔揆〕电 电知美上议院等对德约签字问题之看法324

483民国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收东京庄代办〔璟珂〕电 电知日本政友总裁针对山东问题演说之节要324

484民国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法东方股长对内田宣言之看法325

485民国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发驻丹颜公使〔惠庆〕电 电覆处理收回山东路矿问题之态度325

486民国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法东方股长对内田宣言之意见325

487民国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询对中日直接开议山东问题之意见325

488民国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收驻美容代办〔揆〕电 电知美上议院通过德约修正案事327

489民国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美上议院讨论德约山东条款之情形327

490民国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收法京陆总长〔征祥〕电 电知与法和约审查长讨论山东问题事327

491民国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收国务院抄交复巴黎陆总长电 电覆对中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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